冥婚又称配骨、阴婚、鬼婚、灵婚,是一种民间习俗。订婚后的男女双亡,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,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,要为他们完婚,就是冥婚。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。另外,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,不吉利,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。
从前在民间冥婚多出现在富户,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。民国时期中国北方冥婚现象的繁盛,加上男多女少,女尸奇货可居,发生多起盗窃女尸案和杀女卖尸案,多位女子成为冥婚习俗的受害者。
新闻未婚夫曾冥婚女悔婚被判还百万聘金
台中市一名女子和男网友交往三个月後决定结婚,女方收了聘金才发现,未婚夫曾经冥婚,拒绝和鬼妻共事一夫,愤而毁婚,之後还嫁了别人。法院认定女子早知道对方冥婚,因此判她收下的152万元,要全数退还给男方
明星与冥婚
痴心米雪打算冥婚死后愿和男友双宿双栖
据《新明日报》消息,生前坚持不婚,男友尹志强(在线看影视作品)(尹佬)死后,有情有义的米雪想要冥婚,只求死后能与尹志强(在线看影视作品)“双宿双栖”。
尹佬多次求婚
53岁的尹志强(在线看影视作品)抗癌失败,在大年初三逝世。死前,双眼失明,口不能言,食不下咽。唯一的心愿,就是与相恋26年的米雪结婚。可是,至咽下最后一口气为止,仍然等不到米雪点头。
尹志强生前曾多次向米雪求婚,但不果。即使大班艺人结伴去拜白龙王,或者在多个喜庆场合,他也不忘一次又一次向米雪求婚。2009年情人节,尹志强再次求婚失败。今年适逢情人节落在大年初一,据知,尹志强准备再做最后努力,向她求婚,但年廿四,在医生中断药物后,他的生命已走到了尽头,等不到求婚了。米雪的好友透露:“她(米雪)表面看起来很坚强,其实尹佬走后她的眼泪一直没有干过,每天都在家哭到睡不着。”
为了要让男友含笑上路,自觉亏欠尹志强多年的米雪,态度终放软、接受好友的建议,与尹志强举行冥婚仪式。
命理师劝三思
米雪好友透露,米雪其实并不排斥结婚,只是,一拖却拖到男友逝世也未成事。所以,她很后悔,决定冥婚。不过,香港命理师司徒法正却劝她三思,如果冥婚后变心,“未亡人”必须要由法师进行仪式“解婚”,否则将影响健康与家庭。
绝种好女人
●为男友三度卖楼
米雪自1969年17岁入邵氏电影做学徒,捱足41年,曾拥有四个物业,但自尹佬于1992年证实患有鼻烟癌后,米雪曾三度卖楼套现近千万港元应付医药费。
●照顾妹妹一家大小
米雪对两位妹妹雪梨(在线看影视作品)及苹果亦十分照顾。据知早年雪梨(在线看影视作品)跟丽的电视(亚视前身)武打演员徐少强未婚诞下一子一女,但两人离异后,徐并未有负上父亲责任,加上雪梨一度患上抑郁症,照顾两位子女的责任亦全落在米雪肩上,据知雪梨的大儿子Edward于温哥华UBC大学毕业,学费全由米雪支付。至于另一妹妹苹果,虽已嫁人及育有两位子女,不过米雪亦爱护有加,而米雪名下的公司亦由苹果出任董事。
●敬业开工
尹佬身故,无线本让米雪休息几天,但她担心影响进度,尹佬20日火化后,米雪忍住伤痛继续为无线剧集《女人最痛》开工,翌日更由早上10点拍至当晚次日4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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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世荣:艺人冥婚第一人
2002年10月,叶世荣的女友在寓所意外身亡,设灵当日,叶世荣在灵堂举行冥婚,在龙凤烛前为女友戴上婚戒,丧礼名正言顺以“叶府治丧”名誉进行。
阴婚,也叫冥婚,鬼婚和神婚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。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,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。老人们认为,如果不替他(她)们完婚,他(她)们的鬼魂就会作怪,使家宅不安。因此,一定要为他(她)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,最后将他(她)们埋在一起,成为夫妻,并骨合葬,免得男、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。2011年5月22日,韩国已故女星郑多彬的母亲为她及文在成举行阴婚仪式。
历史上阴婚实例
曹冲阴婚
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起冥婚,是曹操为其早死的儿子曹冲操办的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文世王公传》(卷20)记载,曹冲“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亲为请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宽喻太祖,太祖曰:‘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’言则流涕,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,赠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。”这里,曹操是聘了一名甄姓早死女子给其当做他的儿媳。
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,曹冲很聪明,属于天才型。五六岁时,吴大帝孙权送了一头大象给曹操,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,但问了好多大臣都想不出称量的法子。曹冲说,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称物以载之,则校可知矣。”如此有天分的儿子,早年死去,难怪曹操为他的死悲伤万分,还要为他操作冥婚。
冥婚的兴起,便与曹操这样溺爱子女有关。但在民间还有一说法,不给死去的未婚者“成亲”,家中会闹鬼,家人不宁。所在,在迷信盛行的古代,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,成为“合法婚姻”,墓主两家还成为“亲家”。
壮族婚俗
流传在桂西的马山、上林一带。《岭表纪蛮》曾有记载:“隆山(今马山)土俗,子死后,家若不安,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,与之合葬,谓子得偶,不再为祟于家庭。斯时,亲朋必贺。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,联为戚好。如此者,谓之‘冥婚’。”
据说,过去某家有男子,年纪已到婚龄(一般是十三四岁以上),未曾娶妻而死。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,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魂作怪,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。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、年龄相当的女尸,两家经商定,送一些礼钱女家备酒席,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尸墓坑合葬。在送女尸过程中,有道公在前引路,送葬者不是哭啼,而是吹打,其场面犹如娶亲,甚为隆重。
民国阴婚(配骨,阴婚,鬼婚,灵婚,冥婚)
男子是当地一有名帅哥,但家景不太好,富家小姐不幸早逝,亡去约十日后经6婆说媒,此男倒插门至女家继承家产。旧时风俗,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,有钱人家找活人嫁娶,一般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,名曰阴婚。此女亡去多时用木架将其架立成礼故双腿悬空。
冥婚阴婚基本信息
男女定亲后,若婚前男子死亡,女子也要出嫁成亲,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“神主牌”和新娘举行婚礼
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,另嫁男人,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,是“断线女子”。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“前夫”祭祀亡灵。老人们出于疼爱、想念儿女的心情,认为生前没能为他(她)们择偶,死后也要为他(她)们完婚,尽到做父母的责任。其实,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。
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“风水”,以为出现一座孤坟,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。当时有些“风水家”(古称“堪舆”)为了多挣几个钱,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。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,贫寒之家很少搞这种活动。
东亚
冥婚流传于周代,《周礼·地官》载:“禁迁葬者与嫁殇者。”但此风气,始终没有杜绝,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,现在亦偶然出现。史载,建安十三年(208年)曹操的儿子曹冲13岁夭折,曹操出于对儿子的喜爱,便下聘已死的甄氏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,把他们合葬在一起[4]。宋人周去非写书斥责曹操实行冥婚陋俗。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,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。南宋人康叔闻《昨梦录》载“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,两家令媒互求之,谓之鬼媒人。通家状细帖,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。得卜,即制服冥衣,男带女裙帔等毕备,媒者就墓备酒果,祭以合婚。”
敦煌出土的《大唐吉凶书仪》有夭殇男女之家长的冥婚书、答冥婚书、冥婚祭文等,说明了唐朝当时社会的现象。
民国初年,冥婚风气仍盛,但名目不一,如:广东翁源县有“讨鬼妻”之俗,河北定县有“结阴亲”之俗,浙江定海有“阴配”之俗,河北沧县有“娶干骨”之俗,广西隆安县有“鬼婚”之俗。民初的北京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“喜事”,谓之“搭骨尸”,男、女两家亲家,谓之“骨尸亲”。其他如山西、安徽、江苏等地皆有冥婚习俗,见诸于各朝文人笔记。蒋介石的弟弟蒋瑞青死后也曾办过冥婚。据悉1976年中国发生唐山大地震之后,该地的“鬼婚”仪式就相当盛行
1968年5月29日,台湾前台北市长高玉树为****身亡的长子高成器与吴家小姐吴纯纯完成“冥婚”,是台湾最有名的“冥婚”案例。台湾过去的习俗中,往生的女方家属会把生辰八字放在一个红包里,再把红包放到路边等有缘人来捡。额额是以长辈会告诫小孩,路边的红包袋别乱捡,否则会娶到鬼新娘。嘉义县东石乡民陈平曾因三度捡到冥婚女的生辰八字,不得不冥婚三次
2011年5月,韩国已故女演员郑多彬的父母为女儿举行冥婚,新郎为一名于2002年死亡的男子文在成
现代一些双方或其中一人死去的未婚情侣亦会举行冥婚,这是出于家人对已死子女的思念,或情侣在生的一方对已死一方的思念与忠诚。
中国
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、白两事的礼仪,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,形式出入很大。一般来说,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,双方过门户帖,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。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,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,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,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。
迎娶仪式是冥婚中不可少的,也要搭棚宴请,门前亮轿。“新娘”的照片或牌位由送亲太太捧出交给娶亲太太,放入喜轿。到男方家后由娶亲太太把“新娘”牌位或照片取出放入喜房的供桌与“新郎”的并列,再由娶亲太太代为给全神上香叩拜,就算拜天地了。“合杯酒”“子孙饺子”“长寿面”也要供于“新婚夫妇”的牌位或照片前。以后再选个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,女方起灵按指定的时辰葬入男方坟的旁边,并且两个棺柩要挨上槽帮,才算“夫妻”并骨合葬。葬罢祭祀后,男女双方的家属边哭边道“大喜”,此后作为亲家来往。
朝鲜半岛
家人为死者找冥婚对象时要先合八字,双方家属同意后即可择吉成婚,仪式通常在庙宇举行,一般会挑吉时举行冥婚礼,由双方家属分别捧著穿着传统婚服、代表新郎与新娘的娃娃连同牌位举行冥婚仪式,再将娃娃、牌位及新人照片放在供桌上并列,以示双方结为夫妇。再进行除煞、焚烧遗物等仪式。最后把夫妻二人合葬。
法国
在法国,若拟结婚的双方其中一方死去,之后再举行冥婚,可被视为合法婚姻,见法国冥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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